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启动2024届毕业生专升本考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及2024年专升本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审核:复核: [发表时间]:2023-12-27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 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3〕26号)、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3〕128号)(简称“省专升本文件”)文件要求,按照《德州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修订)》(德职院政发〔2022〕47号)《德州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学生思想品德成绩核算方法》(德职院学〔2019〕10号)、《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考核办法(试行)》(德职院政发〔2019〕31号)、(以下简称“三个文件”)办法,为做好我校学生2024年专科升本科考试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我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专科毕业生。

(二)应征入伍地为我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已被免试专升本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除外)。

报考条件

(一)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没有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

3.没有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

4.专科阶段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报名前已解除处分。

5.身体健康。

6.具备以下考生资格之一:

(1)在毕业高校获得学校推荐资格的我省普通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校荐生)。

(2)通过招生高校自主组织的相应专业综合能力测试(以下简称专业测试),获得考生自荐资格的我省普通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自荐生)。

(3)经省级及以上相关行政部门认定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我省普通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建档立卡家庭考生)。

(4)应征入伍地为我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后退役,报名时为2024年应届专科毕业生或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

(5)专科学习阶段,作为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或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一等奖的我省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大赛保送生)。

(二)2024年“3+2”对口贯通培养转段考生,须根据转段测试有关要求参加全省专升本统一考试报名。如具备上述报考条件,参加转段测试同时可兼报其他类型专升本考试招生。

学校工作流程

(一)2024届毕业生信息核对及资格审核

本项工作学生处负责具体工作如下

1.做好本校应届毕业生学籍信息工作。提前对2024届毕业生学籍库信息进行一次全面核对,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专科专业代码及名称、毕业年份等关键信息,对因更改姓名、更换专业、休学等原因造成信息有误的,要按学籍管理规定及时进行更正,应于12月27日前全部更正完成,确保考生学籍信息准确无误,并及时将审核情况反馈至相关院系。

2.省专升本文件中报考条件的1-5条由学生处负责审核,其中第2条由毕业生所在院系审核汇总后报学生处王振审核。

3.将2024届高职毕业生信息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于2023年12月27日前发至教务处王婷婷、招生就业处殷虹(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学生处江城卉子及各系(院)综合科科长AIC邮箱。

校荐生相关工作

本项工作由各系院负责统计,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学生处负责审核,各系院负责公示。具体工作如下:

1.核算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

各系(院)严格按照“三个文件”要求核算2024届高职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并进行排名。参与测评的名单务必与学生处提供的名单一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课程学习成绩(占比80%)、思想品德成绩(占比10%)和创新创业能力成绩(占比10%)三部分组成。三部分成绩评定工作均由各系院负责统计测算,三部分成绩分别由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创新创业指导中心)指导与审核。

(1)请于2024年1月4日前,将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中的课程学习部分(导出课程学习成绩排名流程见附件3),发教务处王婷婷AIC邮箱;将思想品德成绩部分,连同支撑材料,发学生处江城卉子AIC邮箱;将创新创业成绩部分,连同支撑材料,发招生就业处殷虹AIC邮箱。

(2)1月5日至11日为各部门审核时间,审核无误后将结果反馈相应系(院),由各系(院)填写《**专业(**方向)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及排名统计表》(附件2),经本系(院)领导、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部门领导签字后,于1月12日前,纸质版交教务处王婷婷,电子版发王婷婷AIC邮箱。

2.做好综合素质测评结果通知工作

(1)各院系根据综合素质测评结果,确定同年级同层次同专业同方向60%学生名单(四舍五入取整)。

(2)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不在同年级、同专业的前60%的学生,如果获得省级及以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可以由各院系提交证明材料(每位学生的证明材料汇入一个WORD文档),院系汇总后于1月11日前报教务处王婷婷,由教务处实训大赛科审核后,将审核结果反馈给相关院系。

(3)各院系将2024届高职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包括同年级同专业排名、报考专升本时是高校推荐还是自荐、大赛审核是否通过)通知到每位2024届高职毕业生,并填写专升本有关内容通知情况反馈表(附件4),经院系领导签字后于1月12日前交教务处王婷婷,电子版发王婷婷AIC邮箱。

注意:通知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时,因面向所有毕业生,身份证号涉及学生个人信息,因此通知表格内不能有学生身份证号列。只向学生公布姓名、学号及成绩即可。

3.校荐生名单公示

各院系填写《德州职业技术学院***系(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推荐学生名单公示》(附件7),于1月12日至1月18日在学校网站各院系主页进行公示。纸版于1月19日由经办人及系主任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同时将签字盖章扫描件电子版发王婷婷AIC邮箱。

4.校荐生名单报送

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各院系填写***系(院)2024年专升本考试学校推荐考生信息汇总表(附件8),于1月19日前发王婷婷AIC邮箱,纸版汇总表经院系领导签字后于1月19日前交教务处王婷婷。

(三)建档立卡家庭考生相关工作

本项工作各院系负责统计,学生处负责审核、公示具体工作如下

建档立卡家庭考生包括两类群体:一是脱贫享受政策户,二是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严重困难户)。申请建档立卡家庭考生资格的考生,须提交资格审核申请。

1.建档立卡地在我省的考生申报时无需提交证明材料,由各系院汇总申请名单(附件5),于1月4日前将电子版发学生处单文玲AIC邮箱。

2.建档立卡地在其他省份的考生,填写附件5的同时,须另提供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截图并加盖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公章(一个学生一个WORD文档),于1月4日前将电子版发学生处单文玲AIC邮箱。

以上建档立卡考生由学生处进行资格审核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时不可体现学生身份证号),公示无异议后,于1月19日前将合格名单发教务处王婷婷AIC邮箱。

注意:请通知考生,考生如因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建档立卡考生资格造成录取后无法注册学籍、被取消录取资格等问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小语种考生相关工作

本项工作各系院负责统计,基础部负责审核、公示具体工作如下

1.各系院要根据2024届毕业生高职在校期间公共外语课程设置情况,对本系院学生进行语种排查,确定小语种考生名单,填写附件6,于1月4日前发至基础部王尔曼AIC邮箱。此名单作为所有考生考试科目确定的依据,须完整、真实、准确,凡不在此小语种名单中的考生,专升本考试科目为英语。

2.基础部根据实际开课情况对小语种考生名单进行审核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时不可体现学生身份证号),公示无异议后,于1月19日前将小语种考生名单发教务处王婷婷AIC邮箱。

注意:考生在高职入学前所学小语种不在此类。

(五)大赛保送生相关

申请大赛保送生资格的考生,须向所属院系提交申请书,并附专科学习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由院系于1月11日前汇总后报王婷婷(电子版发AIC邮箱)。由教务处实训大赛科审核后,将审核结果反馈给相关院系。学生所在院系应告诉申请学生,就读专业应与参赛技能相关。

(六)核对上传省平台信息

各系院专升本负责人与教务处专升本负责人进行现场核对,确保上传省平台信息准确无误。核对时间为1月19日,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四、专升本考试政策解读及诚信教育

本项工作由各系院完成。各系院需采用适当方式对本系院全体应届专科毕业生开展政策培训解读,签署《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政策明白纸》(附件9),同时对学生进行诚信考试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全员覆盖、不漏一人。将培训情况及截图汇入一个WORD文档,于1月12日前发至王婷婷AIC邮箱。其中培训情况需详细说明本系部专业数、受培训人数、培训方式、培训过程及诚信教育宣传内容等信息。明白纸由系部留存备查。

、其他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涉及广大考生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考试环节多、政策性强,各院系领导要高度重视,要成立以院系主任为组长的工作组,切实加强对专升本工作的统筹领导和组织管理。

(二)严格落实资格审核。各部门(包括各院系与其他资格审核部门)要认真开展学习,精准掌握政策规定,建立双人审核机制,将资格审查工作责任落实到岗、明确到人。各类名单及时进行公示公开,接受民主监督,确保公示结果公平、公正。对使用不正当手段为不具备考试资格的考生获取考试资格,或有其他徇私舞弊、违规操作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三)提高考生服务质量。各院系要牢固树立服务考生意识,切实发挥宣传主体作用,利用主题班会、校园网站、宣传展板、联系群等多渠道广泛宣传专升本考试招生政策,扎实做好考生咨询答疑,提醒指导考生按规定时间完成资格申请、网上报名等工作。

(四)未尽事宜,参照省专升本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