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职责
1.书记职责(李志刚)
一、在学校党委、系总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负责召集总支部委员会和总支部党员大会,主持总支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本系、部教职工及学生中党的工作及思想政治工作。
二、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按时向总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三、提出总支部工作计划,布置、检查、督促总支部委员会和所属各党支部工作计划、决定和上级决议的执行情况。
四、负责对本系教职工及学生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教育等思想政治教育。
五、负责全系的干部工作,做好本系干部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配合党委组织部,对学生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建立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及党员教育工作。
六、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定期召开学生工作会议,安排、研究、总结阶段性的工作,并定期向党总支和学校学生管理部门汇报。
七、指导团总支、学生会开展工作。组织学生开展创建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活动。
八、做好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分配教育工作,配合做好招生、学生就业工作。
九、深入实际,联系群众,经常听取党员、群众的批评和建议,关心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开展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定期了解和研究学生思想状况,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十、负责贯落实学校有关社会培训服务工作的目标任务。
十一、负责组织本系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要事项,支持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协调本单位党、政、群和民主党派等方面的关系。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主任职责(王东霞)
一、在学校党政的统一领导下,在系总支的保证监督下,履行“一岗双责”,全面负责本系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二、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系教育教学、教科研、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和校企合作等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负责制定本系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经学校批准后实施,并定期向学校报告执行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四、负责本系日常教学管理工作。根据教学计划,选定本系课程教材,落实任课教师,安排课程表,组织日常教学检查,确保正常教学秩序。
五、按照学校统一安排,组织教师进行各类考试科目的命题,试卷印制、封存,监考,阅卷,质量分析等工作。
六、积极开展对本系学生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组织本系学生积极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不断提高鉴定通过率。
七、积极组织本系师生参加各级各类技能大赛和教师教学比赛,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不断提高师生技术技能水平。
八、根据本系各专业特点,建设依次递进、有机衔接、科学合理的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群),加强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将学生的创新意识培养和创新思维养成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
九、负责本系教师队伍建设,建设优质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按照本系专业发展规划,提出师资引进、培养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十、负责本系教师和教辅人员的思想教育、日常管理和岗位考核,确定考核等级;健全和管理教师业务档案。
十一、负责对本系教师工作量审核、上报;对本系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考核评估;根据学校奖惩制度对教师实施奖惩。
十二、制定本系与企业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发展的办法和措施,推进产学研结合,与合作企业建立实习基地,安排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组织学生到生产一线进行顶岗实习实践。
十三、根据学校对外合作交流办法,组织开展本系对外合作交流工作。
十四、根据学校招生政策,制定本系招生办法并组织实施,完成本系招生任务。积极为毕业生联系就业单位,推荐毕业生就业;积极开展学生就业指导、跟踪调查和服务工作。
十五、负责本系财务预算的制定和管理,严格按预算项目进度使用经费,精打细算,注重效益。
十六、负责本系教学设施、设备的使用和管理;负责本系实习实训室的建设,实习实训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十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副书记职责(窦明)
一、在学校党委、系总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配合书记召集总支部委员会和总支部党员大会,主持总支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本系、部教职工及学生中党的工作及思想政治工作。
二、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按时向总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三、根据总支部工作计划,布置、检查、督促总支部委员会和所属各党支部工作计划、决定和上级决议的执行情况。
四、负责配合书记对本系教职工及学生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教育等思想政治教育。
五、配合书记做好本系干部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配合党委组织部,对学生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建立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及党员教育工作。
六、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定期召开学生工作会议,安排、研究、总结阶段性的工作,并定期向党总支和学校学生管理部门汇报。
七、指导团总支、学生会开展工作。组织学生开展创建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活动。
八、做好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分配教育工作,配合做好招生、学生就业工作。
九、深入实际,联系群众,经常听取党员、群众的批评和建议,关心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开展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定期了解和研究学生思想状况,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十、负责贯落实学校有关社会培训服务工作的目标任务。
十一、负责组织本系、部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要事项,支持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协调本单位党、政、群和民主党派等方面的关系。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副主任职责(张迎春)
一、在学校党政的统一领导下,在系党总支的保证监督下,配合主任履行“一岗双责”,负责本系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本系教育教学、教科研、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和校企合作等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审核本系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经学校批准后实施,并定期向学校报告执行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四、负责本系日常教学管理工作。根据教学计划,选定本系课程教材,落实任课教师,安排课程表,组织日常教学检查,确保正常教学秩序。
五、组织教师进行各类考试科目的命题,试卷印制、封存,监考,阅卷,质量分析等工作。
六、组织本系师生参加各级各类技能大赛和教师教学比赛,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不断提高师生技术技能水平。
七、根据本系各专业特点,建设依次递进、有机衔接、科学合理的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群),加强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将学生的创新意识培养和创新思维养成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
八、负责对本系教师工作量审核、上报;对本系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考核评估;根据学校奖惩制度对教师实施奖惩。
九、协助系领导制定本系招生办法并组织实施,完成本系招生任务。积极为毕业生联系就业单位,推荐毕业生就业;积极开展学生就业指导、跟踪调查和服务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科(社会培训服务科)
1.科长职责(张迎春)
一、在书记、主任的领导下,主持综合科全面工作。
二、协助主任开展本系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制定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的教学、科研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各项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任务;制定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教学秩序检查细则并督促落实。保证教学任务的按时完成。
三、协助主任负责本系教师和教辅人员的思想教育、日常管理和岗位考核,确定考核等级;健全和管理教师业务档案。
四、负责组织协调本系教师队伍建设,按照本系专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本系师资引进、培养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五、认真开展党员活动日活动,督促做好党建等工作。
六、负责组织本系各教研室与校企合作企业一起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引导专业教师与企业共同编写教材、开发课程和应用技术,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七、协助主任根据学校招生政策,制定本系招生办法并组织实施,完成本系招生任务。
八、协助主任负责本系财务预算的制定和管理,严格按预算项目进度使用经费,精打细算,注重效益。
九、负责本系部对内对外的工作协调和对上对下的工作联络,接受工作咨询,解答系部的有关文件或规定。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副科长职责(李思齐)
一、协助综合科科长做好综合科全面工作。
二、协助书记开展本系(部)社会培训服务工作。制定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的社会培训服务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做好与学校远程教育培训中心相关工作的联络、协调工作,接受远程教育培训中心的业务指导;发挥专业、师资、设施等优势,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对外组织联系培训项目,拓展培训市场;做好各类培训班的日常管理与质量监控以及社会培训办学台账建设和档案管理。
三、负责本系学生顶岗实习及实习基地建设资料收集及各种实训室、实验室资料、实习基地协议书等,收集产学研资料;协助教研室做好实践教学工作,申报顶岗实习计划,做好实践教学计划的落实,对实习协议书、分散实习申请和实习报告的建档工作。
四、负责本系日常行政管理工作,接待并处理来人来访等有关事宜。
五、日常信息的上传下达、重要文字材料的起草、各种会议的组织与记录。
六、做好教学场所的管理、维护工作。
七、负责本系安全保卫工作。
八、协助主任根据学校招生政策,制定本系(部)招生办法并组织实施,完成本系(部)招生任务。
九、协助综合科科长做好本系部对内对外的工作协调和对上对下的工作联络,接受工作咨询,解答系部的有关文件或规定。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学生科(团总支)
1.科长职责(李燕)
一、制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划,定期组织开展学生思想调研和工作研讨。
二、制定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制度,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对学生的各类事故及学生违纪处分提出意见。
三、根据学校安排,进行学生的国防教育及军训工作。协助各部门对全校大型活动、会议等相关事项进行学生组织工作。
四、学生学籍信息系统,及时收集、更新、调整有关数据,推进学生管理工作网络化、信息化。
五、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调查、核实、统计工作,并对特困生建档管理:组织国家助学贷款的申报、审核和后续管理。
六、进行学生的综合测评及学生评奖、评优工作。
七、对在校生进行体能测试并将信息收集上传。
八、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
九、学生公寓日常卫生检查和管理,收缴相关检查记录并存档;进行大学生公寓文化节的系内活动策划、实施以及内务标兵和优秀宿舍的评比工作。
十、青年团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高职生团员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存档;入党积极分子的审核、选拔、考核、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档案。
十一、指导本系学生会、学生社团开展工作。积极组建学生创新创业社团,搭建校内外大学生创新创业平台,加大学生创新创业支持力度。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副科长职责(张凯)
一、全面负责学生公寓管理、检查工作;
二、协助科长主持召开学生工作会议,安排分工布置任务;
三、主持召开宿管工作会议,安排任务分工、下达指令,并完成上级部门(学生处、保卫处的等)下达的各项任务;
四、负责资产管理工作;
五、协助科长管理各班教室、合堂卫生,监督检查;
六、协助科长制定科室工作计划和岗位分工,撰写工作总结;
七、协助科长做好本部门的宣传工作,督促学前与社服微平台运作;
八、协助科长组织开展各项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
九、负责所带毕业生的各项工作(如顶岗实习指导、论文指导、论文答辩等任务);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学前理论教育教研室
主任职责(孙雁)
一、负责制定学前理论教育教研室年度工作计划 ,负责起草和修订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实训大纲,组织有关调研活动。
二、负责学前理论教育教研室的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协助系部综合科落实学前教育专业理论类课程的教学任务,选聘任课教师组织常规教学检查,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教学事故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三、负责起草本教研室教科研和科技开发规划,经系部批准后组织科研力量,开展教科研工作。
四、负责学前理论教育教研室教师队伍建设,组织教师参加有关的业务和实践进修,提出学前教育专业理论类教师队伍建设的计划建议,做好新教师培养工作。
五、负责学前教育专业综合实训室和除艺术类之外的实习实训室的日常管理工作,根据专业实际作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的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教师指导学生实习。
六、负责本教研室任课教师教学质量的考核,和教学工作量的计算,组织教师测评和年终考核工作。
七、负责本教研室教师完成命题、监考、阅卷等考务工作,负责学生成绩的考核与评定,完成学生成绩的上报工作。
八、负责本教研室教材、教参的选定和部分教材的组织编写工作,汇总编制上报教具、挂图、印象教学制品等教学辅助用具计划。
九、负责本教研室的对外交流、合作和社会服务工作,与幼教机构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建立实习基地,做好产、学、研的结合,完教育教学工作。
十、负责与本教研室相关的各类培训班的培训计划的起草和培训教学的组织工作。
十一、积极开展学前教育专业学生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工作,组织学生积极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不断提高鉴定通过率。
十二、积极组织本专业师生参加校内外、国内外各级各类技能大赛,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不断提高师生技术技能水平。
十三、组织本教研室教师到企业定岗实践,组织好学生的顶岗实习。
十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学前艺术教育教研室
主任职责(李兴强)
一、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教研室的教育教学、教科研、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和校企合作等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协助系综合科落实学前教育专业艺术类课程和全院公共艺术课教学任务,选聘任课教师组织常规教学检查,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教学事故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三、与学前理论教研室共同制定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经学校批准后实施,并定期向学校报告执行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四、负责本学前艺术专业的教学管理工作。根据教学计划,选定课程教材,落实任课教师,安排课程表,组织日常教学检查,确保正常教学秩序。
五、按照系统一安排,组织本教研室教师进行学前艺术及全院公共艺术类课程的考核、考试及质量分析等工作。
六、积极开展对学前教育专业学生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组织本系学生积极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不断提高鉴定通过率。
七、积极组织学前艺术专业师生参加各级各类技能大赛和教师教学比赛,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不断提高师生技术技能水平。
八、负责学前教育专业教师队伍建设,建设优质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按照学前教育专业发展规划,提出学前教育专业师资引进、培养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九、负责学前艺术教育专业教研室所有教师的思想教育、日常管理和岗位考核,确定考核等级;健全和管理教师业务档案。
十、负责对学前艺术教育专业教师的工作量进行审核、上报,对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考核评估。
十一、制定学前教育专业与企业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发展的办法和措施,推进产学研结合,与合作企业建立实习基地,安排学前教育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组织学生到生产一线进行顶岗实习实践。积极为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联系就业单位,推荐毕业生就业;积极开展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就业指导、跟踪调查和服务工作。
十二、负责学前教育专业艺术类教学设施、设备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学前艺术类实习实训室的建设,实习实训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十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