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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及各科室职责

发布者:审核:复核: [发表时间]:2023-10-31 [来源]: [浏览次数]:

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党总支职责

一、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加强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党组织议事制度,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做好师生的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完成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提供坚强保障。

二、发挥在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教师队伍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对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教学科研管理等重大事项中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进行把关。

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议、决定和规章制度,做到令行禁止。

四、坚持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严格执行《系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集体讨论和决定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重要事项。支持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抓好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党政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充分发挥领导班子集体领导作用;负责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干部的培养、教育和管理、考核工作;加强对人才工作的领导。

六、负责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党校分校工作,做好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加强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七、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按照党员发展计划和细则,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严把党员入口关,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八、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指导推动。建立责任清单,细化责任要求,加强督促检查,打造过硬支部;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定期召开支部书记会议,总结交流经验,解决存在问题,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九、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增强党性观念,提高党员素质。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合法权利。

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强化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坚持思政育人、专业育人、文化育人、实践育人,加强课堂教学和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防范和抵御西方意识形态渗透。

十一 、密切联系群众。坚持联系师生、谈心谈话制度,关心师生员工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及时与有关领导沟通情况,并向上级反映他们的思想情绪和合理要求,提出解决的建议。

十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履行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各项纪律,把纪律挺在前面,教育、监督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

十三、加强对系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的领导,组织好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调动全体人员的积极性。

十四、抓好系安全稳定工作。

十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职责

一、在学校党委、行政和分管(联系)校领导的领导下,完成应由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承担的学校规划任务和年度工作任务。制定并落实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各项管理制度及具体措施,保证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任务的完成。

二、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教育教学、科研、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和校企合作等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负责制定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经学校批准后实施,并定期向学校报告执行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四、负责组织选定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各专业教材和校本教材的组织编写工作。

五、负责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日常教学管理工作。根据教学计划,落实任课教师,安排课程表,组织日常教学检查;加强对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教职工考勤管理,严格教师停课、调课手续,配合教务处做好教学检查工作;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教学事故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六、按照学校统一规划,负责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实习实训室的建设,实习实训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实行产学研结合,与合作企业建立实习基地,组织学生到生产一线进行实践锻炼,安排教师到企业顶岗实践。

七、按照学校统一安排,组织教师进行各类考试科目的命题、试卷印制、封存、监考、阅卷、质量分析等工作,负责学生成绩的收集、归档上报、通知等工作。

八、负责制定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的教科研和科技开发规划,组织协调科研力量,积极开展教科研工作。

九、按照“双轮驱动、并行并重”的总体要求,发挥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在社会服务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和自身优势,贯彻落实学校社会服务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任务和相关制度要求,做好各类成人学历教育、社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技能大赛和技术咨询等各项社会服务工作。

十、积极开展对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学生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工作,组织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学生积极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不断提高鉴定通过率。

十一、积极组织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师生参加校内外、国内外各级各类技能大赛,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不断提高师生技术技能水平。

十二、根据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各专业特点,建设依次递进、有机衔接、科学合理的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群),加强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将学生的创新意识培养和创新思维养成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

十三、负责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教师队伍建设,建设优质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按照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专业发展规划,提出师资引进、培养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十四、负责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教师和教辅人员的选聘、思想教育、日常管理和岗位考核,确定考核等级;对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考核评估;按照学校规定,制定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教师津贴发放办法,审核教师工作量并发放津贴;根据学校奖惩制度对教师实施奖惩;健全和管理教师业务档案。

十五、加强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做好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学生的德育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管理,培养学生遵纪守法、团结协作、吃苦耐劳、爱岗敬业的职业素养;按规定对学生进行奖惩。

十六、根据学校招生政策,制订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招生办法并组织实施,完成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招生任务。积极为毕业生联系就业单位,推荐毕业生就业;积极开展学生就业指导、跟踪调查和服务工作。

十七、负责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财务预算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按预算项目进度使用经费,精打细算,注重效益;按学校规定及时将创收收入全额上交学校财务处,由财务处统一核算。

十八、负责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教学设施、设备的使用和管理;根据学校资产调配安排,合理使用教学、科研用房。

十九、制定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与企业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发展的办法和措施,不断加大校企合作的深度和广度。

二十、根据学校对外合作交流办法,组织开展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对外合作交流。

二十一、做好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

二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科(社会培训服务科)职责

一、教学管理工作

1.制定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教学、科研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任务;制定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各项管理制度,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审核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各科课程标准,经学校批准后实施,并定期向学校报告执行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3.负责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日常教学管理,确保教学质量。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落实任课教师,安排课程表,组织日常教学检查;严格教师停课、调课手续,配合教务处做好教学检查工作;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对教学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4.负责起草、组织、协调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教科研和科技开发规划,开展教科研工作。

5.负责组织协调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专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师资引进、培养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师继续教育和企业实践工作。

6.负责组织协调考务工作,负责学生成绩的收集、上报、通知工作;负责教材的选定与发放工作;组织协调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学生进行职业技能资格鉴定。

7.负责教师工作量的审核与上报工作,负责组织学生评教,对教师教学质量组织考核和等级评估。    

8.负责组织召开校企合作理事会;协调做好顶岗实习、校企合作、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及系部对外合作交流工作。

9.做好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    

二、社会培训服务工作

1.根据学校社会培训服务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要求,制定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社会培训服务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2.负责系(部)与学校远程教育培训中心相关工作的联络与协调工作,接受远程教育培训中心的业务指导。发挥专业、师资、设施等优势,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对外组织联系培训项目,拓展培训市场。

3.与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各教研室配合,做好与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专业相关的成人学历教育、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技能大赛、学生实习等任务的组织落实;做好培训基地、鉴定考核基地的建设与日常维护。

4.负责各类培训班的日常管理。组织制定、申报和实施培训教学计划、教学大纲,选定培训教材,安排、落实培训师资、教室和实践教学场所。

5.负责各类培训班的质量监控。及时收集、反馈培训单位、培训学员及培训教师的意见、建议,落实有关质量监控制度,保证培训安全有序,推进培训质量不断提高。

6.按照职业技能鉴定公告规定的要求,组织在校学生及培训学员及时填报、上交相关信息资料及鉴定费,组织实施鉴定工作流程和方案。

7.负责社会培训办学台账建设和档案管理。负责培训班学员报名资料、各类教学文件、培训和鉴定成绩的收集、审查、统计、上报、管理、归档工作,做好结业学员结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发放工作。

三、行政管理工作

1.负责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日常行政管理工作,接待并处理来人来访等有关事宜;做好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教职工的考勤工作。

2.草拟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各种公告、通报、通知、计划、总结等文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3.负责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办公用品的计划、采购、保管和发放及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办公设备的维护管理。

4.负责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对内对外的工作协调和对上对外的工作联络,接受工作咨询,解答有关文件或规定。

5.负责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网站建设,做好宣传工作。

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科(团总支)职责

一、学生管理工作

1.负责拟订实施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划,做好网络思政及意识形态教育工作,定期组织学工系统人员开展学生思想调研和工作研讨。

2.负责制订并完善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制度,指导辅导员(班主任)做好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学生的综合测评及学生评奖、评优工作。    

4.调查处理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学生的各类事故,对学生违纪处分提出意见。    

5.根据学校安排,负责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学生的国防教育及军训工作。    

6.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对全校性学生集会、大型会议等活动的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学生组织工作。    

7.负责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调查、核实、统计工作,并对特困生建档管理;对困难学生学杂费缓交审核,检查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困难补助发放和学杂费减免政策执行情况,组织国家助学贷款的申报、审核和后续管理。    

8.负责建立并完善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学生信息系统,及时收集、更新、调整有关数据,推进学生管理工作网络化、信息化。    

9.加强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管理与建设,做好培训、考核、总结与优秀辅导员、班主任的评选工作。    

10.负责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    

11.负责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学生公寓管理考核工作。  

12..在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党总支和校团委的领导下,做好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团员青年的教育和管理工作;以学习为中心,全面开展团的工作;做好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团员发展、优秀团员“推优”入党工作;做好团费收缴、管理工作。

13.指导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学生会、学生社团开展工作。积极组建学生创新创业社团,搭建校内外大学生创新创业平台,加大学生创新创业支持力度。

二、招生工作

1.根据学校招生政策,制订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招生办法并组织实施。

2.开展招生宣传工作,进行生源市场调研,多渠道宣传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各专业优势及特色;编印招生专业介绍及相关宣传材料;举办多种形式的招生宣传活动。

3.负责新生报到注册和对新生各类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工作。

4.及时向学校上报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招生工作信息;向学校有关部门反馈生源市场信息,为学校专业调整及教学改革提供依据。

5.负责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年度招生工作总结。

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前理论教育教研室职责

一、负责制定本教研室年度工作计划,起草和修订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标准、课程标准、实训大纲,组织有关的调研活动。

二、负责本教研室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协助系综合科落实教学任务,选聘任课教师;组织常规教学检查,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教学事故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三、负责起草本教研室的教科研和科技开发规划,经系批准后,组织科研力量,开展教科研工作。

四、负责本教研室教师队伍建设,制定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教师队伍建设计划,组织教师业务进修和实践锻炼,做好新教师培养工作。

五、负责本教研室所属实习实训室的日常管理工作。根据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建设实际,提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助学生科组织学生实训和到一线进行顶岗实习;组织教师指导学生实习实训。

六、负责本教研室任课教师教学质量的考核和教学工作量的计算,组织教师测评和年终考核工作。

七、负责组织本教研室教师完成命题、监考、阅卷等考务工作,负责学生成绩的考核与评定,完成学生成绩的上报工作。

八、负责本教研室教材、教参的选定和部分教材的编写工作,汇总、编制、上报教具、挂图、音像教学制品等教学辅助用具计划。    

九、负责本教研室的对外交流、合作和社会服务工作。与相关企业建立紧密的校企合作关系,建立实习基地,做好产、学、研的结合,完成实践任务。

十、负责与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相关联的各类培训班培训计划的起草和培训教学的组织工作。

十一、积极开展对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学生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工作,组织学生积极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不断提高鉴定通过率。

十二、积极组织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师生参加校内外、国内外各级各类技能大赛,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不断提高师生技术技能水平。

十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前艺术教育教研室职责

一、负责制定本教研室年度工作计划,起草和修订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标准、课程标准、实训大纲,组织有关的调研活动。

二、负责本教研室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协助系综合科落实教学任务,选聘任课教师;组织常规教学检查,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教学事故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三、负责起草本教研室的教科研和科技开发规划,经系批准后,组织科研力量,开展教科研工作。

四、负责本教研室教师队伍建设,制定教师队伍建设计划,组织教师业务进修和实践锻炼,做好新教师培养工作。

五、负责本教研室所属实习实训室的日常管理工作。根据学前教育专业建设实际,提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助学生科组织学生实训和到一线进行顶岗实习;组织教师指导学生实习实训。

六、负责本教研室任课教师教学质量的考核和教学工作量的计算,组织教师测评和年终考核工作。

七、负责组织本教研室教师完成命题、监考、阅卷等考务工作,负责学生成绩的考核与评定,完成学生成绩的上报工作。

八、负责本教研室教材、教参的选定和部分教材的编写工作,汇总、编制、上报教具、挂图、音像教学制品等教学辅助用具计划。    

九、负责本教研室的对外交流、合作和社会服务工作。与相关企业建立紧密的校企合作关系,建立实习基地,做好产、学、研的结合,完成实践任务。

十、负责与学前教育专业相关联的各类培训班培训计划的起草和培训教学的组织工作。

十一、积极开展对学前教育专业学生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工作,组织学生积极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不断提高鉴定通过率。

十二、积极组织学前教育专业师生参加校内外、国内外各级各类技能大赛,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不断提高师生技术技能水平。

十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