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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党总支换届选举办法及选举结果

发布者:审核:复核: [发表时间]:2023-10-30 [来源]: [浏览次数]: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央、省委关于党内选举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次党总支换届选举办法。

二、中共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党总支委员会由总支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经学校党委批准,中共德州职业技术学院总支部委员会一般由7人构成(党员较少的可由5人构成),设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保密(保卫)委员、青年委员、统战委员、群众工作委员,委员人数少的,一个委员可兼任几个方面的工作,纪检委员、保密(保卫)委员一般可由组织委员兼任,统战委员、青年委员、群众工作委员一般可由宣传委员兼任,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9名,其中差额2名。

三、中共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党总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由上届党总支委员会根据多数党组织的意见,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报学校党委审查同意,提交总支党员大会正式选举。

四、差额选举时,出席大会的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出席本次大会的党员均有选举权,凡我校的正式党员,均有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除外)。

五、差额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党员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也可以投弃权票,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划“○”;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划“×”,如果另选他人,就在划“×”的候选人姓名下方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也不得另选他人。

六、差额选举时,候选人得赞成票必须超过实到会党员半数,方为有效。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按照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最后几名候选人得票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得票多者当选。如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可以在未当选的得票多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

七、选票一律用中性笔或钢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凡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为无效票。选举人将选票写好后,由本人将选票投入规定的票箱。未到会的选举人不能委托他人代替投票。

八、大会设监票人1名,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票人需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大会设计票人2名,由会议主持人指定,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九、选举时,设1个票箱,投票按监票人、计票人、与会党员为序,依次投票;投票结束后,当众开启票箱,由监票人、计票人清点收回的选票,与发出选票数加以核对,作出记录,并将清点结果报告大会主持人,由大会主持人向大会报告,然后进行计票。

十、计票结束后,将选票加封,由监票人签字后交大会主持人。选举结果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当选人名单由主持人向大会宣布。报告计票结果和宣布当选人名单时,按姓氏笔画排序,另选他人的名单按得票多少排序。

十一、本选举办法,经总支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